《圣经》的内在和外在的特点都表明,它是神的话语。但是,如前所述,“《圣经》无误”是一个推演性的结论,也就是说,相信“《圣经》无误”是有其信心的前设的:必须相信神是真实、无误的;必须相信先知们所说的,当他们写《圣经》的时候,是神的话或神的灵临到了他们;也必须相信使徒保罗所说的,“《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这种信心乃是基于圣灵在信徒心中的见证,正如加尔文所说的:
所以我们要承认,凡内心受了圣灵之教的人,对《圣经》必完全同意,并承认《圣经》既有它自己的证据,乃是自明的,不应该成为理智上争辩与论证的问题。却因为圣灵的见证,理当得着我们的信任。它本身的庄严虽足以引起我们对它的敬重,但在圣灵未向我们内心证实以前,它不能感动我们。所以我们既蒙祂启迪了,就不再凭自己或他人的判断而相信《圣经》是导源于神,犹如直觉地看见神本身在其中一般。我们并不寻找论据支持我们的判断,乃是使我们的判断和理解服从《圣经》,像服从我们所不能判断的事物一样。[73]
信徒不仅凭信心相信,《圣经》无误地记载了神的话语,而且也凭信心相信:圣灵会带领信徒辨认出哪些书卷是神所默示的话语,以确立《圣经》的正典;圣灵会保守《圣经》的抄本和译本能正确地传递神的话语。这样的信心原则将贯穿本书的各个章节。虽然圣灵在《圣经》的写作、正典的形成和流传中所作的工作会在历史中留下痕迹和证据,但是,圣灵的工作毕竟超越历史和理性的层面,是需要信徒以信心确认的。
另一方面,如果信徒能持守从圣灵来的见证,笃信“《圣经》无误”,因此敬畏《圣经》、遵从《圣经》,那么,他们将从《圣经》经历神话语的大能,从而更加坚定“《圣经》是神所启示的无误的话语”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