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信仰的意义及其特性

我们对信仰若有一个较明确的定义,这一切的事就很容易明了了,而读者也可以了解它的性质和重要性。但读者应当牢记以前所说过的,上帝赐他的律法给我们作为行为的准则,假若我们对律法稍有违犯,我们将遭受他所指定那可怕的永死惩罚。再者,要按他所要求的去实行律法,不但困难,而且绝非我们能力所能做到,所以若我们仅看到自己和自己的过失,不得不认为自己乃是上帝所抛弃,而面临着永远沉沦的人。第三,我们已经说过,只有一个拯救的方法,可以叫我们免于灾难,那就是救主基督的出现,天父藉着他就乐意以他无限的良善与仁慈,怜悯我们这些以诚恳信心接受他的仁慈,和以不变的希望寄托在他身上的人。但我们必须研究信仰的性质,看看它怎能使我们以上帝之子的名分而承受天国,因为不是每一种意见,也不是每一种信念都能与信心这么伟大的事相匹敌。我们研究信仰的本质,更要特别小心谨慎,以免陷入现代一般人所犯的错误。世界上许多人在听到“信仰”一词的时候,以为那不过是同意于福音的历史而已。甚至各学派对信仰之争,也不过把上帝当做信仰的对象,(如我在其他的地方所发觉的)他们徒然引人误入空想的迷途,而不是引人进入正轨。因为上帝既是“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提前6:16),必须基督居间为中保,人才可以接近上帝。因此,他自称“是世界的光”(约8:12),又说他“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因为“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生命之源的“父那里去”(约14:6);因为只有他认识父,又把父显现给相信的人(参路10:22)。

因为保罗说,除耶稣基督以外,没有别的事是他所知道的,(参林前2:2);在使徒行传第二十章中他说,他是劝人信靠基督;在另一处基督对他说:“我差你到外邦人那里去……叫他们……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26:17,18)。这使徒告诉我们,上帝的荣光在基督身上向我们显明,“叫我们得知上帝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不错,那信心是指对上帝而言,但也必须认识上帝所差遣的耶稣基督(约17:3)。假如我们不是被基督的光明所启发,我们将完全无法认识上帝。所以上帝把一切荣华交付与他的独生子,好在子身上显明他自己;又使基督所赐的福可以表明父荣耀的真像。以前说过,我们必须为圣灵所吸引,激发我们寻求基督,同样我们也应该知道,不能见的父只能从这个形像中去寻求。这问题奥古斯丁在论信仰之时说得好:“我们应该知道往何处去,和怎样去法;”随即又作结论说:“那避免一切错误的稳当的方法便是认识那位神人合一的基督,因为我们所要接近的是上帝,我们所藉以接近上帝的是人;而这两者只能在基督身上找到。”保罗讲到信上帝的时候,并无意破坏他平日对信心的教训,这信心是全靠基督而得安定的。彼得更恰当地把两者连为一,说:“我们因着他而信上帝”(彼前1:21)。

二、这样说来,这罪恶和其他无数的恶一般,完全是生于经院派之将基督蒙上一层面纱,掩盖了他的真面目;其实,除非我们直接专一地注意他,我们将永远陷于迷宫。他们不但以模糊的定义减削了,甚而几乎是完全消减了信仰的一切重要性,而且虚构了“默信”之说,他们用默信这名词来粉饰无知,以最烈的毒素迷惑一般可怜的人。老实说这观念不但埋没了信仰,而且完全毁灭了它。所谓信仰,竟是一无所知,而使认识徒然顺从地屈服于教会吗?信仰不是在于无知,乃是在于认识;不但认识上帝,还要认识神的旨意。因为我们得救,不是靠敏于承认教会所指示的伪真理,或在我们把我们所应当研讨的都交给教会。当我们知道,由于基督所完成的复和,上帝对我们是慈祥的父,又知道父把基督赐给我们,为的是叫我们得着公义,成圣,和生命,我敢说,我们是由于这个认识,不是放弃认识,而得以进入天国。因为使徒所说:“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10)若是指人默信那自己所不了解,也不加以研究的事是不够的;他必须对神的良善有明确的认识,因为我们之称为义就是包含在这良善之中。

三、我不否认,因我们的无知,现在有许多事还是模糊不清,将来也要如此,直等到我们摆脱了肉体的负担,和上帝更加接近的时候。关于这些问题,最好是保留判断,坚决地与教会保持一致。但在这个托词之下,以信仰的雅号尊称无知与谦虚的结合,是极端的荒谬。因为信仰在乎对上帝和基督的认识(约17:3),而不是在乎对教会的尊敬。我们知道,他们如何以这捏造的观念构成一座迷官,以致一般无知浅见的人不知辨别,凡在教会名义之下所指示的,无不视为神谕,热心接受;有时甚至连最大的错误也盲目接受。虽然这是终必毁灭的盲信,他们却辩称,那不是他们的确定信仰,乃是一种以教会是否如此信仰为条件的信仰。因此他们诡称真理是在错误中,光明是在黑暗中,真知识是在愚昧中。我们不必多费时间驳斥他们,只劝告读者把他们的教理和我们的教理作一番比较,因为真理的本身即足以驳倒他们。他们的问题不在乎信仰是否包括在无知的余物中,但他们坚持说,对于未知的事物只要同意教会的权威和判断,虽为无知所惑,甚而故意纵容无知,也是有真信仰的人,仿佛整个圣经并没有告诉我们,知识是必须与信仰相结连的。

四、我们承认,当我们在世作客之时,我们的信仰是默从的,不但因为我们对许多事还不了解,而是因为错误如云雾般地包围我们,以致我们对一切事物的认识很不完全。那最完全之人的最大智慧是在于以忍耐温顺,努力向前,不住改善。所以保罗劝告信徒,若他们彼此意见有所不同,就要等待进一步的启示(腓3:15)。经验告诉我们,直到我们解除肉体的束缚,我们的知识与我们的心愿相去不知多远;我们每天读经,常遇疑难,这就足以证明我们的无知。上帝用这界限约束我们,叫我们谦虚,给每人分配多少的信心,叫甚至饱学的教师也得学习。我们可以基督的门徒在未蒙完全开导时作为这默信的榜样。我们知道他们最初受教是如何地困难;他们甚至在最小的事上也踌躇犹豫;甚至在倾听夫子训诲之时,仍然没有多大的长进;当他们得到妇女们的通报,跑到坟墓去之时,还是如在梦中。基督既已证明他们的有信,自不容我们说他们完全没有信心;其实,假如他们不相信基督要从死里复活,他们自然不会对他再有关切。那些妇女并非因迷信而以香膏涂抹那死者的身体,以为他复生是没有希望的;不过虽然她们相信他的话,知道那是真实可靠的,但那依然盘据在他们心里的无知,使他们的信心陷在黑暗中,以致他们非常地骇异,不知所措。所以说,当他们看见基督的话业已为事实所证明,最后就相信了;这不是说他们的信仰在这时候开始,而是那在他们心里好像死了,其实是潜伏着的信心种子,现在才生气勃发地滋长起来。所以他们有了真实的,却是默从的信仰,因为他们尊基督为唯一的老师;他们既受他的薰陶,就相信他是他们的救主,他们相信他是来自天上,好藉父的恩惠把他所有的门徒带到天上。其实每一个人的信仰总混杂着一些不信的成分的,这一点我们毋须再寻找比这更熟悉的证据了。

五、有时我们所称为默信的,若严格地说,无非是信仰的准备。福音书说有很多人相信,可是这些人虽然钦敬基督的神迹,对福音的教理却没有多大的认识,所以最多只有相信他是弥赛亚而已。那种引他们乐意顺服基督的尊敬之心,虽被称为信仰,其实不过是信仰的开端而已。例如,那相信基督关于他儿子可得医治的大臣,按照福音书的见证,当他回到家里的时候,他又再相信了(约4:50-53)。这就是说,他最初把基督的话当做神谕;不过,以后他专心致志地顺服他的权威,接受他的教义。我们应该知道,他是顺从和勇于学习的;那第一个“信”是指一种特殊的信心;第二个“信”是指把他列在那以自己的名字奉献与基督的门徒中的。约翰以撒玛利亚人为例;他们因相信那妇人的报告就急切地跑到基督跟前,又在听了基督说话以后,就对那妇人说:“现在我们信,不是因为你的话,是我们亲自听见了,知道这真是救世主”(约4:42)。这样看来,那些还没有进入信仰的最初境地,仅倾向于顺从的人,也可以被称为信徒,这不是按照严格的意义来说,乃是因为上帝仁慈地把这伟大的荣誉归给虔敬的心。但这种求进步的顺从之心,与那些因受罗马教徒所捏造的默信之影响而麻木了的人,是有很大差别的。如果保罗严厉责备那些“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的人(提后3:7),那末,那些专事研究而故作无知的人,又是何等的可耻!

六、因此,对基督真正的认识,在乎接受他为父之所赐,带来了福音的;他既是我们信仰的对象,若没有福音的指导,我们就不能正当地接近他。福音给我们开了无限恩惠的宝藏,若没有那些宝藏,基督对我们便没有多大的益处,保罗把信仰与教理看为不可分开的,所以说,“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如果你们听过神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弗4:20,21)。我却不将信仰限于福音范围内,我承认摩西与先知们所传的足以建立信仰;不过因为福音对基督有更充分的表现,所以保罗说得对,“这是信仰和真道的话语”(参提前4:6)。因此在另一处,他认为信仰废了律法(加3:23-25)意思是福音是新的教训,因为基督一现身作为我们的夫子,他就使父的慈悲更加发扬光大,而我们的救恩有更显明的见证。那么,我们的比较方便的解释方法,是依次由类降到种。第一,我们必须知道,信仰与道有永恒的关系,两者不能分开,正如光线之与太阳,所以上帝藉着以赛亚说:“你们侧耳而听,就必得活”(赛55:3)。道是信仰的源泉,可由约翰的话看出来:“但记载这些事,要叫我们信”(约20:31)。诗人也劝百姓相信,说:“惟愿你们今天听他的话”(诗95:7);听即是指信而言。最后,以赛亚书认为教会的儿女所以与外人不同,是在于前者是他的门徒,受他的教训(参赛54:13)。假如这利益是大家所共有的,他为什么只对少数人说呢?同样,福音书总是把“信徒”和“门徒”作为同义字,尤其路加和使徒行传,常有那样的用法;在使徒行传第九章,他把门徒这名词用到一位妇女身上。因此,若信心对应针对着的目标稍有偏移,就丧失了它原来的性质,流为无定的盲信,陷心灵于歧途。这道是支持信仰的基础,一旦离开了它,信仰就不免崩溃。没有道,即没有信仰。我们在这里不用争论传布那产生信仰的上帝的道是否需要人的工作,这一点我们将留在别的地方讨论;但我们敢说,那传与我们的道的本身无论怎样传来,是好像一面镜子,叫信仰在其中可以看见上帝。所以不论上帝是否借用人,或完全靠自己的权能运行,他总是以道向他所要吸引的人表现自己(参罗1:5)。因此,保罗把信仰解释为对福音的服从,而称赞信心为供献的祭物(腓2:17)。信仰所了解的,不但是一位上帝,主要地乃是认识他对我们的旨意。因为我们要明白他是什么,远不如明白他对我们是怎样的重要。所以我们知道,信仰就是从上帝的道所得来关于他对我们的旨意的认识。信仰的基础是在于预先相信神的真实性。若心中稍存疑惑,便动摇了道的权威,或者根本没有了道的权威。除非你毫无疑义地承认,凡出自上帝的,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真理,否则,只有信上帝为真实无欺是不够的。

七、但人心既不因上帝的每一句话而发生信仰,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研究到底和信仰有特殊关系的,是道中的哪一部分。上帝对亚当说:“你必定死”(创2:17);又对该隐说:“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创4:10);这些声明非但不足以建立信仰,反足以动摇信仰。我们不否认,信仰总是应该承认上帝的真理,不论是在什么时候或以什么方式说出的,且不论那真理的内容怎样;我们现在只要研究,信仰在神的道中有什么可作为根据的。当我们良心所面对着的都是愤怒和报复的时候,它怎能不恐惧战栗呢?如果它所恐怖的是上帝,它怎么不会逃避他呢?可是,信仰应该寻找上帝,不应逃避上帝。这样,我们对信仰好像还没有一个完全的定义,因为对神的一般旨意的认识,不能算为信仰。既然神旨意的宣布常产生恐惧和忧虞,我们倒不如注意神的仁爱或怜悯,这样必使我们与信仰的本性更接近些。在我们知道救恩是存在于上帝以后,我们必被吸引去寻找他;神为我们贮备了救恩,是由他声明救恩是他所特殊注意的而得到证实。上帝恩典的应许是人心惟一可靠的根据,所以我们需要这种应许,以保证他是我们慈祥的父,否则我们便无法和他接近。所以,怜悯与真理,在诗篇中是相提并论的;因为如果上帝不以他的怜悯引我们到他那里去,认识他的真理性,那就对我们无所补益了;如果他不是亲口应承,我们也无从接受他的怜悯。“我已陈明你的信实,和你的救恩;我未曾隐瞒你的慈爱和诚实……愿你的慈爱和诚实常常保佑我”(诗40:10,11)。又说:“主啊,你的慈爱上及诸天;你的信实达到穹苍”(诗36:5);“凡遵守他的约的人,主都以慈爱诚实待他”(诗25:10)。又说:“因为他向我们大施慈爱;主的诚实;存到永远”(诗117:2);“我要为你的慈爱和诚实称赞你的名”(诗138:2)。先知所讲说的意义与这相同,上帝的应许是仁慈和诚实的,我不必再引证。若不是上帝先行证实他对我们的善意,既不含糊,亦不隐讳,那么,我们若断言他对我们是慈祥的,就未免近于武断了。但我们已经知道,基督是上帝之爱的唯一保证,若没有他,上帝的恨与怒的征候必处处显出。因为除非我们对神之良善的认识到了能叫我们去依靠它的程度,这种认识就没有多大的益处,而我们就应当排除那含有疑惑,不一致,常变,和犹疑不决的认识。人心盲目黑暗,对神的旨意不能渗透;人心既永远犹疑无定,就无法有坚定的信念。所以我们的心思必须有外来的光照和启迪。庶几我们对上帝的道能有充分的信仰。所以,假如我们说,信心是对神的仁爱的一种不变而确实的认识,这认识是以基督那白白应许的真实为根据,并藉着圣灵向我们的思想所启示,在我们心里所证实的,那么,这就是信的一个完全的定义。

第八至第十一节、驳斥经院学者的默信论——从略

十二、再者,信仰虽是对上帝的爱的认识,和对他的真实性的信念,但有人容易失掉了神爱的感觉,这是不足为奇的,因为这种感觉与信仰虽有相似之处,在本质上却大有区别。我承认,上帝的旨意是不变的;他的真理始终是一致的。但我认为那些被上帝所摈弃的人,总不能识透圣经里专为蒙选之人所预备的奥秘启示。他们不会了解上帝的旨意是不变的,也不能以恒心皈依他的真理,因为他们所依靠的乃是容易消灭的情感。正如一株栽植不深的树,不易生根,虽在短时间内也能长叶开花,甚至结实,但不久就枯干了。最后,因第一人的背叛正道,足以在他心思与灵魂上消灭了神的印象,如果上帝把一线光明开导叛徒,以后又叫那一线光明消灭,这是用不着惊异的,也没有任何事物能加阻挠。他让某些人稍为领略福音的知识,却把这知识丰满地灌输给另一些人。但必须牢记,不论选民的信仰如何软弱,上帝的灵既是他们得儿子名分的确实保证,所以他在他们心中的印记是决不会被消灭的;但叛道者只有瞬息消失的一线微光;我们不能怪圣灵欺骗了人,因为他待他们与选民不同,不把生命灌注在他所撒在他们心里的种子,叫它有永远不朽的生命。我要进一步说,我们从圣经和日常的经验中明明知道,被摈弃的人也有时被神的恩惠所感动,在他们心中必然发生互爱的希望。例如,扫罗有一个时候确有爱上帝的敬虔意向,为他的仁爱所吸引,而领略父的爱。但上帝父爱的信念在叛道者的内心并非根深蒂固,因此他们不是以儿女至诚之爱爱他,乃是为图利的倾向所支配;因为爱的灵只赐给基督,好叫他把这灵灌输与各肢体,保罗以下所说的话自然是只及于选民:“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5)这爱产生了我以前所说的祈求的信念。另一方面,我们知道上帝对他的儿女发怒,虽然他还是爱他们。他并不真的恨恶他们;只不过以忿怒使他们畏惧,挫折他们的骄气,除去他们的怠惰,和促使他们的悔悟。所以他们知道他是因他们的罪向他们发怒,同时对他们又满有慈爱;他们诚恳地求上帝息怒,并以信任和宁静的心恳求他的扶助。可见信仰不是那没有真信仰之人所能假造的;当他们仓惶间为强烈的情绪所驱使,就为错误的意见所欺骗。毫无疑问,怠惰在他们心里根深蒂固,使他们不能好好地反省。这一类可能就是约翰所指的人,他们虽相信耶稣,而“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他知道万人……也知道人心里所存的”(约2:24,25),如果不是有许多人偏离了共同的信仰(我称它为共同的信仰,因为在暂时和永远的信仰之间有很大的类似之点),基督不会对门徒说:“你们若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1,32)。他对那些接受了他的教理之人说话,劝他们增加信心,庶几他们所接受的光不会因他们的怠惰而消灭。所以保罗把信心看为选民所特有的(多1:1),是表明许多人的灭亡是由于没有活的根苗。同样,基督也在马太福音中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父所栽种的,必要拔出来”(太15:13)。那欺上帝而欺人者所犯的是更虚伪的大毛病。雅各对这一类以虚伪污辱信仰的人,深致不满,(参雅2:14)。若不是有很多人僭妄,以无为有,自欺欺人的话,保罗就不必要求上帝的儿女须具“无伪的信心”(提前1:5)。他把好良心比做一个载着信心的船,因为许多人“丢弃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提前1:19)。

十三、我们必须记得“信仰”这名词的双关意义,信仰时常是指健全的虔敬的教义而言,好像我们刚才所引证,和保罗在同一书信中所讲:作执事的“要存清洁的良心,固守信仰(即真道)的奥秘”(提前3:9)同样,他又预言:有人“离弃信仰”(提前4:1)。当他说提摩太“在信仰的话语上,得了教育”(提前4:6),也是同一意义。他又说:“你要避免世俗的虚谈,和那敌真道似是而非的学问;已经有人自称有这学问,就偏离了信仰”(提前6:20,21)。这就是他在别处所说,那些“在信仰上是可废弃的”人(提后3:8)。因此,他要提多“责备他们,使他们在信仰上纯全无疵”(多1:13);他所谓的“纯全无疵”,不外乎是那容易因人的动摇而败坏退化的纯正教理,既然“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基督里面藏着”(参西2:3)而只是充满信心,所以信仰的意义即扩大到全部属天的教义,二者不可分开。在另一方面,有时候信仰是限于某一特种事物,例如马太所说:“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太9:2;可2:5),就是指那些从房顶上把瘫子缒下来的人;基督又因百夫长的信心而希奇说:“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有遇见过”(太8:10)。百夫长也许只以爱儿获治为念,可是,他却以耶稣仅仅的回答为满足,并不强求他亲临,他的信心就因此大蒙赞扬。我们刚指出,保罗把信仰看为神迹的恩赐;这信仰就是那些既未经上帝之灵的重生,也不是诚恳地敬拜他的人所具有的。在另一地方他又用这字句来指那在信心上造就我们的教训,因为他说信仰可以废止,无疑是指现在教会对我们软弱的那有帮助的服务。这样的讲法分明是一种比喻的意思。不过圣经有时把虚伪的宣言,或僭越信心之名的事当作信仰,这样滥用名词不见得比以腐败邪恶的敬拜当作敬畏上帝更不正确;例如圣经常常提及那些移徙在撒玛利亚一带的外族,说他们畏惧假神和以色列的上帝;这无异是将天地混为一谈。我们现在所追问的乃是:使上帝的儿女和不信者有别的那信仰是什么?我们藉以向上帝我们的父祈求的那信仰是什么?我们藉以由死入生的那信仰是什么?和我们永恒生命与救恩的基督藉以住在我们心里的那信仰是什么?我想,关于这信仰的力量和性质我已经简明地解释过了。

十四、让我们把定义的各部分再加以考验吧;一经仔细考虑,我想便没有怀疑的余地了。我们称之为知识,不是指人感觉所及对事物的了解而言。因为这种知识极其优越,以致人想得到它,就非有超越人心的思想不可。得到这知识的思想对自己所看到的并不了解,不过因为它相信它所不能了解的,就凭这确实的信念所了解的,比凭运用它自然才能去了解人的事物更清楚。保罗说得很好:“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3:18)。保罗的意思是说,我们心灵凭信仰所了解的是绝对无限的,而且这种认识远超过一切的了解。不过,因为上帝已把他旨意的奥秘“就是历世历代所隐藏的奥秘”(西1:26),显明给他的圣徒们,所以“信仰”在圣经中被称为“真知”((西2:2);约翰称之为一种认识,说,信徒知道他们是上帝的儿女(参约壹3:1,2)。他们有确定的认识;不过他们的确定是由于对上帝的真实性所有的信念,而不是由于理性的证明。保罗的话也是指这一点:“我们住在身内,便与主相离,因为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5:6,7)这即是说,我们凭信心所认识的事物,不是眼所能见到的。因此,我们可以断言,信心的认识是在于确定,而不在于了解。

十五、信仰的恒性就是一种确实不变的知识。信仰不容有踌躇和变动的意见,也不容有含糊混杂的观念,它需要完全与确定,是经得起试验与证实的。但因不信已深入人心,所以虽然许多人口头上承认上帝是可靠的,然而若非经过最大的努力,无人能确信这句话的真实性。特别在试炼来临的时候,犹豫和不断就将把隐藏着的过失暴露出来。圣灵极力赞扬神的话的权威不是没有理由的;其目的是在补救我以前所提出的那种毛病,好叫上帝的应许完全为我们所信任。大卫说:“主的言语,是纯净的言语;如同银子在泥炉中炼过七次”(诗12:6)。又说:“主的话是炼净的,凡投靠他的,他便作他们的盾牌”(诗18:30)。所罗门以约略同样的话证实这件事:“上帝的言语,句句都是炼净的”(箴30:5)。既然诗篇第一百十九篇几乎完全在讨论这一问题,所以不必再引其他的见证了。每当上帝把这话传谕我们,无疑地他是间接责备我们的不信;而目的不外是要除掉我们内心的邪恶的疑惑。又有许多人,他们对神的怜悯所有的观念不足使他们得到多大安慰。因为他们心中困扰,不知道上帝对他们是否施仁慈,因为他们过份地限制了那他们自以为充分相信的仁慈。他们自己这样想:他的怜悯是伟大而丰富的,赐给许多的人,又准备叫所有的人都可以接受,只是不知道是否也可以达到他们,或他们可以达到它。这在中途停顿了的思想是不完整的。所以这不但不能叫内心平安,反而叫内心惶惑。但圣经所谓“充足的信心”的意义是十分不同的;对有这种信心的人,上帝的仁慈是清楚显示的,使他无可置疑。若我们没有这种甜蜜的真感觉与经验,就不会有“充足的信心”。因此保罗推论,信仰生信任,信任生勇敢;他说:“我们因信耶稣,就在他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地来到上帝面前”(弗3:12)。这些话暗指着,除非我们能勇敢宁静地来到神的面前,我们就不会有正当的信仰。这勇敢只从我们对神的仁爱和我们的救恩有坚定的信任而生,因这事实,“信仰”这名词亦常当作“信任”解。

十六、信仰主要的关键,即是不要认为上帝仁慈的应许,是他只赐与别人,而不是赐与我们自己的;却要诚心接受,把那些应许看为我们自己的。于是我们有了信任,这即是保罗在他处所称为“平安”(罗5:1);不过或者有人宁愿把平安看做信任的结果。信任即是一种保障,使良心在神的审判台前泰然自若,若没有这保障,良心就不免惊惶失措,除非它或者暂时忘却上帝与自己的话。其实那种忘却也只是暂时的,良心不能长久如此,却因不住记忆起神的审判而心惊胆战。总之,除非人坚信上帝对他是慈祥仁爱的父,认为上帝的各种应许是对他说的,除非他对救恩有毫不怀疑的指望,他就不是真信徒;正如使徒说:“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来3:14)。他在这里是假定一个人若不自信为天国的继承人,他在上帝里面就没有良好的希望。我敢说,那不依靠救恩,和大胆地战胜魔鬼与死亡的人,就不是信徒;如同保罗在他那优美的结论中所告诉我们的:“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8:38)。照样,这位使徒又认为“我们心中的眼睛”,并未“照明”,除非我们对他恩召我们获得的永恒基业有了指望(弗1:18)。而且他随时随地谆谆告诫,除非我们从神的仁慈获得信念,我们即不会对它有正确的认识。

十七、但有些人要反对,以为信徒的经验和以上所说的大有出入;信徒虽认识上帝对他们的恩典,然而内心不但时常感觉不安,而且有时还非常战栗恐惧。那搅扰他们内心的试探既非常强大,以致和我们所谈及的信心保障似乎难得相容。所以,如果我们要支持我们所提出的教理,就必须解决这一个困难。我们告诫说,信心应当坚定实在,我们所想的并不是毫无疑惑的确实,或毫无困扰的安全;我们却要承认,信徒的内心不住地与自己的疑惑冲突,他们的良心绝非平稳宁静,不受风暴所侵扰的。然而在另一方面,他们虽有苦难,我却不承认他们会失去对神的仁慈的信任。圣经关于信心所描写的,以大卫的实例,尤其是他一生的经历,为最透彻。可是,我们从他那无数的申诉即可知道他的内心并不是始终宁静的。我们可随便举少数例子说明。大卫因情绪骚动而责备自己的心灵,岂不是因为他自己的不信而忿怒吗?他说:“我的心哪!你为何忧闷?为何在我里面烦躁?应当仰望上帝”(诗42:5)。自然,这种惊恐即是没有信心的明证,仿佛以为他自己为上帝摈弃。在另一地方,我们也发现更明显的申诉:“我曾急促的说,我从你眼前被隔约”(诗31:22)。在另一地方,他以焦急难过的困惑心情和自己争辨,甚至对上帝的本性也发生争议,说:“难道主要永远丢弃我,不再施恩么?”继而又说更加严厉的话,“我说,我将跌倒,这是至高者右手的转变”(参诗77:7,9,10)。他在失望之余,以为自己毁灭了;他不但承认自己为疑惑所困扰,而且认为在冲突中被征服,一切都完了;因为上帝已把他丢弃了,过去一向支援他的手,变为摧毁他的手了。所以他所说,“我的心啊?你仍要归安息”(诗116:7),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他在困难中已历尽起伏无常的变化,不过说起来也稀奇,在这样的震荡中,信仰还是支持着信徒的心,正如棕树一般,欣欣向荣,并不因任何负累而减少生机;比方大卫,似乎不能支持了,却仍然深自谴责,不断地指望上帝。诚然,一个与自己的弱点奋斗,在忧患中坚持信心的人,可算已经得了相当的胜利了。关于这一点,可以一段经文为证:“要等候主,当壮胆,坚固你的心;我再说,要等候主”(诗27:14)。他责备自己胆小,一再承认自己常受各样不安所骚扰。同时他非但不满意自己的过失,而且切望改正。如果我们严格地考查他的品性和行为,拿他和亚哈斯比较,就会发现很大的区别。以赛亚被派遣去安慰这不信和伪善的国王,说:“你要谨慎安静,不要心里胆怯”(赛7:4)。但这个信息对他有什么效果呢?正如以前说过,“他的心就跳动,好像树林中的树,被风吹动一样”(赛7:2),他虽听到应许,还是不断地颤栗。所以,不信之心所应得的报应就是:那因恐惧战栗,而不以信心打开自己门户的人,当试探的时候便离开了上帝;反之,受试探折磨的信徒,虽不免困难波折,终必脱离痛苦;他们又因为认识自己的无能,和诗人一同祈祷说:“求你叫真理的话,总不离开我的口”(诗119:43)。由这些话我们知道,他们有时候哑口不言,仿佛他们不再有信心;但我们知道,他们既没有失败,也没有退后,却忍耐地奋斗,以祈祷鼓舞自己的精神,不为放纵所陷溺。

十八、为使这个问题易于明了起见,必须再想到灵肉的划分,这在另一地方我们已经注意到了。一个虔敬的心能觉得自己心中有两种不同的情绪:一方面由于认识神的仁慈而喜,一方面由于感觉自己的不幸而忧;或依赖福音的应许,或因自己的罪孽而战栗;或因获得生命而欣慰,或因畏怯死亡而张皇。这一切差异都是由于信仰的不完全,因为我们在今生中总不能达到那么充分的信仰,得以毫无疑惑。所以那在肉体中的不信常与心中的信彼此冲突。那么,如果在信徒的内心有疑信参半的事,我们岂不是应当承认,关于神对待我们的旨意,信心并没有明确的,却只有模糊的认识吗?决不如此。因为我们若受各种思想所引诱,我们并不因此完全被剥夺了信仰;虽为疑惑所煽动,也不会因而陷于深渊;虽不免动摇,却也不致完全被推倒。因为这竞争不变的结果即是:信心毕竟要克服那包围它,使它好像处在岌岌可危地位上的一切困难。

十九、现在可作结论如下:一旦有了最小的一点恩典浸润到我们的内心,我们就开始认识神对我们是宁静,和平与慈祥的;这诚然是一幅远景,但却非常明朗;足以叫我们知道我们没有受骗。以后,按照我们的进步(因为我们应当继续不断地进步),我们与远景逐渐接近,因而对他有更确切的认识,久之习以为常,便与神更加熟识了。因此可知,一个获得启发而认识上帝的心灵,最初不免无知,以后无知才逐渐地消除。可是,心灵并不因对某些事的无知,也不因所见事物的模糊,而无法获得对神旨意的明确认识,而这认识确是信仰的主要成分。正如一个被囚在监狱里的人,因为阳光只由一个小小的窗口射进去,他虽不能窥见太阳,却能窥见阳光的灿烂,并由它获益;这样,我们这些为地上属肉体的枷锁所束缚的人,虽在黑暗包围中,但仍旧为上帝的光华所照耀,足以叫我们得着真保障,发现他的仁慈。

二十、使徒在各处把这两种思想向人谆谆告诫。他说:“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讲的也有限;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林前13:9,12)。这是说明我们在今生所得的那真正属神的智慧是何等微小。虽然这些话不仅是指我们在肉体负累下劳苦歇息之时,信心是不完全的,也是指,我们的不完全使我们不得不加紧以信心追求进一步的认识;可是,他提醒我们,我们有限的才智是不足以了解无限的事物的。保罗所说的是指整个教会;不过我们每一个人都为自己的无知所蒙蔽,以致无法达到应有的进步。使徒在另一地方也说了,甚至最微小的信心也使我们有安全确实的经验;他说:“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像”(林后3:18)。那样的无知必然包括怀疑与惶恐,尤其因为我们的心必顺着自然的本能而倾向于不信。此外,还有无数的试探常常猛烈地攻击我们。更重要的,我们的良心既为罪的重担所压抑,有时就暗中诉苦,有时谴责自己,有时暗自埋怨,有时公开抗拒。这样说来,若不是忧患发现了上帝的忿怒,就是良心发现了本身是上帝忿怒的原因。因此,不信之心拿出了武器来克服信心,且不断地告诉我们,上帝对我们发怒,与我们为敌,因此我们不能指望得着他的帮助,反要怕他作为我们不两立的仇敌。

二十一、信心以上帝的道维护自己,以抵御一切外来的攻击。当试探告诉我们上帝是我们的敌人,因为他对我们发怒。信心即回答说:甚至当上帝使人受苦之时,他也是慈悲的,因惩罚是生于爱,而不是生于怒。如果硬说上帝是罪的报应者,信心将回答说:他宽恕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凡罪人祈求赦免,没有不获应许的。故凡虔诚的人,不论受如何困扰,终必胜过一切困难,决不容许自己对神爱的信念动摇。一切扰乱他的内争,结果必更坚立了他对上帝的信念。圣徒们的经验可以证实这事:当他们深觉上帝的报复时,他们依然把苦衷向上帝申诉,当上帝似乎没有听见他们的申诉之时,他们还是继续呼求他。若他们不指望从上帝得安慰,他们又何必向他申诉呢?除非相信他必援助,他们决不向他祈求。所以那受基督责备为信心软弱的门徒,虽以为将要丧命,仍然恳求他的援助(参太8:25)。他虽责备他们信心软弱,但并不否认他们是他的儿女,或将他们列为不信者,不过要他们纠正自己的错误就是了。所以我们可以重述以前所说过的意见,即是在一个虔敬人心里的信心是永不至完全被铲除的;它虽不免动摇,但仍旧根深蒂固;它的光焰也许隐藏在余烬中,却永不至完全熄灭;这足以证明,真道是不灭的种子,将结出与自己同样的果实,它的生机绝不会完全消灭。虽然圣徒失望的最大原因乃是恐惧上帝将伸手毁灭他们,但约伯的希望是那么坚定,使他能够说,即使他为上帝所杀,他仍然要继续信任他(伯13:15)。可见不信并非在虔敬者的内心作主,而是从外向心灵袭击;它的武器并不足以致人于死命,只不过困扰他们或使他们遭受(可蒙医治的)创伤而已。按照保罗的看法,信心好比一面盾牌,可以抵御凶器,最少可以抵挡武器的攻击,叫它不能击中要害。所以,信心之动摇恰如勇士一时被戈矛猛击,不得不回后稍退,藉以更换位置;但信心负伤就如同盾牌受击损坏一样,却没有被刺穿。因为虔敬的人不难复原,而与大卫同声说:“我虽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诗23:4)。在死荫的幽谷中行走诚然是毛骨悚然的事,不论一个人的信心怎样坚定,也不能不恐惧。但他一想到有上帝与他同在,而且关怀他的蒙救,恐惧便立刻变为安全。正如奥古斯丁说:“不论魔鬼反对我们的工具如何有力,如果他不能占有信仰所居住的心,他仍无法接近我们。”所以,若我们根据事实判断,信徒不但必从战场上安全归来,而且可以贾其余勇,再上前线;约翰在他的书信中说得很好,“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约壹5:4)他所谓胜利,不是一次或几次战役的胜利,或某一战役的胜利,乃是在千撞万击之下胜过全世界。

第二十二至二十四节、论信仰与畏惧的互相关系——从略

二十五、伯尔拿以同样的推理方式,在《说教》第五篇《论殿的奉献》中讨论这一问题。他说:“藉着上帝的仁慈,有时在默想灵魂之事时,我发现它仿佛有两种相反的特征。如果我从它的本身去看,我觉得它其实是空虚而已。我们现在何必列举它的一切不幸,说它如何罪恶贯盈,如何陷在黑暗之中,如何为外物所引诱,如何放纵私欲,如何受情欲所制,如何充满幻想,如何习于为恶,以及如何充满不名誉的事和纷乱呢?以真理的眼光看来,甚至我们的义也不过是“污秽的衣裳”(赛64:6),那么,我们所承认的不义将受什么审判呢?我们“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6:23),那么,人无疑是与虚空相若;人被贬为一无所有;人就是一无所有。然而上帝所褒奖的人,如何是完全空虚的呢?上帝的心所系念的人,真是一无所有吗?弟兄们,让我们再振作罢!虽然我们在心里是一无所有,但在上帝的心里也许我们不是完全空虚的。仁爱的父啊,不幸之人的父啊,你多么专心顾念我们啊!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可是我们若真是一无所有,又如何能做你的财宝呢?在你面前,万国等于无物,也必须被看作无物。因为他们是在你面前,而不是在你里面,按照你真理的审判他们是无物,但是按照你宽大的怜悯就不是如此。你使无变为有(罗4:17);这样看来他们本来是无,然而也是有;就自己看来,他们是无有,然而就你看来,他们是有;按照保罗的解释:“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11)。此后,伯尔拿又说,在这两个意见当中有一种奇妙的联系。凡彼此有联系的事物,当然不至于互相摧残。他在结论中对这点有更清晰的说明:“如果我们从这两方面来考验我们的处境——一方面我们毫无所有,另一方面又大有尊荣,——我觉得我们的夸耀似乎受约束,其实可能更加增强,叫我们不是以自己夸耀,乃是指主夸耀。我们试想,假如他定意要拯救我们,我们必立刻获救,得到新的生命,但我们不如升到更高更广的一层境界,寻求上帝的城,他的殿,他的室,和他的配偶。我没有忘记以敬畏之心说,我们是有,不过只是在上帝的心里才有;我们是有,不过只是由于他的恩惠,不是由于我们自己的功劳。”

二十六、那普遍地给与各圣徒的敬畏上帝的心,就是有时候被称为“智慧的开端”(诗111:10),有时候称为“智慧”本身的(箴1:7;9:10;伯28:28),虽只是一件事,却是由于对他有双重认识而来的。因为上帝要我们尊敬他为父,也尊敬他为主。所以凡真心要敬拜他的,必须顺从他的命令,如子之事父,如仆之事主。上帝藉着先知称子对父的恭顺为尊敬,称仆人之顺服为敬畏;他说:“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玛1:6)。在这两者中他虽加以区别,你却知道他又把两者并为一谈。这样,我们对上帝所存畏惧之心,应是合尊敬和畏惧为一的敬畏。一个心灵同怀这两种情感并不足为奇;因为即使没有地狱,凡想到上帝是我们怎么样的一个父亲的人,必有充分理由恐惧他的不悦,甚于恐惧死亡。因我们的天性习于放纵犯罪,必须用各种方法约束它,所以要考虑到一切不义都是上帝所厌恶的。我们存活于他的权力之下;那些以邪恶的生活惹他忿怒的人,必无法逃避他的报应。

二十七、约翰所说:“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约壹4:18),和我们所讲的并不冲突。因他是指不信的恐惧,而在不信者的恐惧与信者的敬畏之间有很大的差别。恶人之敬畏上帝并非怕触犯上帝;但因为知道他拥有惩罚的权力,所以一听到他的忿怒,就不免战兢恐惧。他们怕上帝的忿怒,因为他们无时不在忧虑焦急之中,随时恐惧这忿怒临到他们头上。照我们所已经说过的,信徒所怕的不是刑罚,乃是上帝的厌恶,不过他们比较谨慎,虽不恐惧刑罚。却不愿引起他的刑罚。所以保罗对信徒们说:“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或作不信之人)”(弗5:6;西3:6)。他不是以忿怒威吓他们,乃是劝他们想到上帝将因不信者的那些已经数算过的罪行而生的忿怒,免得信徒激动他的怒气。不过恶人往往难得为恐吓所动;反之,因他们顽强和冥顽不灵,当上帝从天上大发雷霆的时候,如果只限于语言,他们仍必恃强反抗;但若遭受他的打击,他们就不得不恐惧了。这是普通所谓奴隶性的恐惧,与真诚自愿的孝敬是相反的。有些人因好奇而提出介乎这两者之间的一种恐惧;因为那受制的奴性感情有时候可以征服人心,叫人自愿地趋向于敬畏。

二十八、我们知道那为信心所追求的神的仁慈是包含着永生和救恩。当上帝亲自向我们保证他的爱,他的慈祥恺恻,使我们到了无善不备的地步,我们的救恩更有了保证。诗人说:“上帝啊,使你的脸发光,我们便要得救”(诗80:3),所以圣经以上帝“废掉”了一切“冤仇”(弗2:14,15),和以仁慈接待我们为救恩的总结。这即是说,上帝既与我们复和,就没有危险,而我们所做一切都必顺利成功。所以信心既认识上帝的爱,就有了今生和来生的应许,和一切幸福的坚固保证;但这保证是由神的话而来的。信心并不应许今世有长生、荣誉,和财富,因为主没有为我们安排这样的事;但叫信心满足的保证,乃是我们在今生无论怎样困乏,上帝决不离开我们。然而主要的保证是有关来生的希望,而这是上帝的道所应许的,毫无疑义。不论世上的灾害怎样临到上帝所爱的人,却不能阻挠神的仁爱,使之不成为完全幸福的根源。我们之所谓完全幸福,其命意乃指上帝的恩典为一切幸福的根源,一切幸福都是由这根源所发出的。我们可以看出来,圣经不仅在讨论永远拯救,即在讨论任何种幸福之时,也都叫我们注意上帝的爱。所以大卫说,“上帝的慈爱“在虔敬人的心中“比生命更好”(诗63:3)。最后,即令我们能随心所欲,若对于上帝的爱憎没有把握,我们将受咒诅,且不免处悲苦中。但若上帝父爱的脸孔照耀我们,甚至我们的苦难亦将成为幸福,因为苦难将成为我们得救的助力(参罗8:39)。所以保罗在列举一切可能发生的灾难以后,就夸耀说,它们决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在他的祈祷中,他都是以提到上帝的恩典为开始,认它为我们幸福的根源。大卫也照样把上帝的恩典和那惊扰我们的恐惧对立起来,说:“我虽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诗23:4)。除非我们以上帝的恩典为满足,且完全接受诗人的话:“以主为上帝的,那国是有福的;他所选择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诗33:12),我们的心思必不免时常动摇。

第二十九及三十节、论信仰是从白白的应许而来的——从略

三十一、由以上所说的,我们可以推论,圣经对信仰之为必要,正如活的树根对果实之为必要一般;因为按照大卫的意思,只有认识上帝圣名的人才可以信靠上帝(诗9:10)。但这样的认识不是出自人的想像,乃是上帝自己本乎他的仁爱所给与人的见证。诗人在别处又证实说:“你照你的话,就是你的救恩……”(诗119:41);又说:“求你救我,我仰望了你的言语”(诗119:146,147)。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信心与圣经的关系,而救恩就是这关系的结果。我们这看法并不是排除神的权力,因为信仰若不受神的权力的支持,就决不能把上帝的应得的光荣归于他。保罗提到亚伯拉罕一件似乎微不足道的事,说,亚伯拉罕满心相信,那应许给他一个儿子的上帝也“必能作成”(罗4:21)。在另一处他论到自己说:“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后1:12)。如果想到人们对上帝的权力有许多不能免的疑惑,我们也将充分地承认,那些能按神所应得的称赞他能力的人,在信仰方面已经有了不小的进步。我们大家都应该承认,上帝能随已意行事;但当极小的试探以恐吓打击我们的时候,这是证明我们贬损了神的权力,因为我们看撒但的威吓重于上帝的应许。以赛亚就是为了要以救恩的保证深深铭刻在人心里,所以对上帝无上的权力,大事宣扬。每逢讨论到赦免与复和的希望之时,他往往转移到另一个题目上去,似乎在以冗长的赘言,颂扬统御天地的神政,与自然界的整个秩序。可是,这一切描述并非不可以适用到正题上去;因为除非我们看见上帝的万能,我们就不听信他的话,或依照它的价值而予以重视。再者,圣经在这里是说到他有效的权力,因为,如我们在别处已经指出的,虔敬之心对上帝的权力都有实际的态度,特别注意到那些表现上帝为父的事上。所以圣经常论及救赎,是要以色列人知道上帝既是拯救的创始者,也必是拯救的永远保存者。大卫也以身作则教训我们,上帝对个人所施赐的益惠,对坚定将来信仰是很有帮助的;即令他似乎丢弃了我们,我们应该看远一点,要从他远古所赐的益惠得着鼓励,如诗篇在另一处所说的:“我追想古时之日,思想你的一切作为”(诗143:5)。又说:“我要题说主所行的,我要记念你古时的奇事”(诗77:11)。但若没有道,我们对上帝权能与事工的一切观念就都是无益和暂时的了,所以我们有充足的理由说,我们若没有神恩的照耀,就不能有信仰。但这里可能发生一个问题:撒拉和利百加两人也许因受信仰的狂热所驱使,违犯了神的话,这又将怎样解释呢?撒拉因急于要得着所应许的儿子,就把她的使女给了丈夫为妾。她在各方面都犯了罪,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但我现在指的是她因为过份的热忱所误,而越过了上帝的话所规定的。但她的欲望却确是发自信心。利百加有神的保证,确信她的儿子雅各会被拣选,就用不正当而有罪的巧计为他获取祝福;她欺骗了她的丈夫,就是那为上帝恩典作见证的使者;她使她的儿子说谎;她以各种欺诈败坏了上帝的真理;最后,她戏弄了上帝的应许,尽力破坏它。这种行为,虽属罪不可恕,但不是没有信心的;因为她必须克服很多困难来追求那含有极大困难危险,而无属世利益的事。同样,虽然圣祖以撒在奉神命把长子的名分传给幼子以后,对长子以扫还是继续偏袒,我们却断不要说他是完全没有信心的。这些例子证明错误与信心往往混在一起,不过真信心始终都占优势。利百加的错误既不会使以撒的祝福失效,也不会毁灭那在她心中作主的信心,这信心就是她行为的原则和原因。然而利百加所行的这件事足以表明,人心一旦稍微放纵,是多么容易犯错误的。但我们的缺陷无能,虽可以阻挠信心,却不能消灭信心,同时它提醒我们应该切切注意上帝的话,而且证实我们所说过的,即信心若没有道的支持,必将腐败;正如撒拉,以撒,和利百加,若非上帝暗中约束,使他们服从圣道,必已沉沦在自己的邪恶中。

三十二、再者,我们说一切应许都在于基督,不是没有原由的(参林前2:2);正如使徒说整个福音都在于认识他一般;他又在一处说过:“上帝的应许,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着他也都是实在的”(林后1:20)。这理由非常明显。因为凡上帝所应许的,必有他仁慈的证明,好叫他的应许都成为他爱的见证。纵使恶人之不断地享受着神爱,只不过是为自己招来更严重的刑罚,也不能推翻上述的真理,因为他们既没有想到,也不承认他们所领受的都是得之于上帝(即令他们承认了,在他们的内心始终仍没有思念他的仁慈),他们不能藉此受教,领会他的怜悯,正像兽类一般,虽各自得到上帝的洪恩,却从不知晓。他们因拒绝那赐给他们的应许,招来了更严重的报应,这与我们的论据也并不冲突。虽然应许的效力必要我们相信才可以表现,但他们的力量与特性绝不会因我们的不信或忘恩而消灭。所以当上帝不但要我们接受应许,而且要我们默想他仁爱的效果的时候,他同时也向人声明他的爱。因此,我们必须重申,每一应许都是神爱我们的证明。但除开藉着基督以外,没有人能得上帝的爱(太3:17;17:5),这是无争论余地的;他是父恒久之爱所归的“爱子”,这爱再由他分润到我们的身上,正如保罗所说:“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弗1:6)。所以我们得到这个恩典必是由于作为中保的子。所以使徒在另一地方称他为“我们的和睦”,又在别处也把他看做上帝以父爱与我们联合的连结。因此,无论何时有应许给我们,我们的视线就当集中在他的身上;保罗说得对,上帝一切的应许都因他而证实,且在他身上完成(罗15:8)。有些证据是与这相反的。当叙利亚人乃缦询问敬拜上帝的正当方法,难道先知会以关于中保的事教导他吗?但是他的虔敬是可嘉的(参王下5:17-19)。罗马籍的外邦人哥尼流(徒10:31)断难熟习那在犹太人中也不普遍明白的事,然而他的布施和祈祷却为上帝所悦纳。乃缦的奉献也为先知所嘉许。那么,这两个外邦人若没有信心,是无法得着这些嘉许的。腓力被引去见的太监也是与此相类的例子(参徒8:17,31):若他没有若干信心,他决不会不惜川资,不辞劳苦地长途旅行,到耶路撒冷去朝拜。可是我们知道,他答应腓力的时候,对中保是何等的无知。我承认他们的信心实在是近于盲从,不但是对关于基督人格的事如此,对父所指派与他的权能和任务,也是如此。同时,他们所吸收的原则已多少把基督的观念灌输到脑筋里去,否则太监不会从远邦赶到耶路撒冷敬拜一位不认识的上帝;哥尼流既一度接受犹太教,也不至于经过这么久时间而没有领略一些纯正的基本教理。关于乃缦,以利沙若对那些极小的事详加指导,对极重要的问题反而保持缄默,也真是说不通了。虽然他们对基督没有深切的认识,可是,若说他们完全没有认识也不合理,因为他们实行律法上以基督为目标的献祭,这些祭因以基督为目标与外邦人的非法献祭不同。

三十三、假如不受我们的盲目和邪恶所阻挠,圣经中这种简单的外在的证明就应该是够产生信心了。但由于我们惯于错误,我们的思想就无法坚守神的真理;由于我们的愚鲁,我们就不能分辨神真理的光明。所以若没有圣灵的启示,神道就难发扬;这样看来,信心远超过人的智慧。并且人心不仅需要圣灵的光照,也需要他的权力来坚固它。关于这一点,经院学者是完全错误了;他们在讨论信心的时候,把信心看为知识上的简单承认,而完全忽视了内心的信任和保证。其实从两方面看,信心都是上帝特殊的恩赐:一方面思想蒙启迪而领悟上帝的真理;另一方面心灵在真理上得以建立。因为圣灵不仅产生信仰,而且逐渐增加信仰,一直引导我们达到天国为止。保罗说:“从前所交托你的善道,你要靠着那住在我们里面的的圣灵,牢牢的守着”(提后1:14)。若有人坚称保罗所说,我们受了圣灵,是“因听信福音”(加3:2),这个异议不难答复。如果圣灵的恩赐只有一种,那么,圣灵既是信心的创始者与原因,把它称为信心的效果便是荒谬;但当使徒讨论那些上帝用以尊荣教会,在信仰的进步上领教会达到完全的恩赐的事时,把那些恩赐归之于信仰,也不足为奇,因为信仰是准备我们接收那样的恩赐的。在世人看来,我们之肯定只有蒙这恩的人才可以相信基督,是非常矛盾的。这看法一方面是由于他们对天上的智慧的高深欠考虑,和人对上帝奥秘的认识太迟钝,另一方面是由于他们没有注意到人的恒心,这恒心乃是信仰的主要部分。

三十四、假如像保罗所说的,“除了在人里头的灵,没有人知道人的意志”(参林前2:11),那么,一个人怎能确知上帝的旨意呢?假如我们在目前的事上尚未能完全了解上帝的真理,那么,在上帝所应许即眼不能见,心不能想的事上,我们对上帝的真理怎能有更大的把握呢?人的智慧在此既完全无用,所以在神的学校中,改进的第一步即是摒除智慧。它正如一道幔子,使我们受阻,不能发现上帝的奥秘,因为这神秘只能显现给婴儿,(参太11:25)。“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太16:17),“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所以圣灵的帮助是必需的,或说,只有圣灵的感动在此处是有效的。“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罗11:34);但“圣灵参透万事,就是上帝深奥的事也参透了”(林前2:10);又藉着他“我们是有基督的心了”(林前2:16)。他说:“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除非受那差我的父所吸引。所以凡听过又知道父的人,就到我这里来。除非是属乎上帝的,没有人能看见父”(约6:44)。既然若我们不是为上帝的灵所吸引,便无法到基督的面前,所以当我们被吸引时,我们的思想和情感就被提高,超乎我们的悟性之上。因为心灵一经受了启迪,就如另得了慧眼,能看到那以前使他惊骇的属天的奥秘。人的智慧,一旦为圣灵所光照,便开始爱好上帝国的事,即以前毫不感兴趣的事。因此基督的两个门徒,在基督还未启发他们的悟性,好叫他们明白圣经以前,虽听了他对天国奥秘的伟论,仍是不甚了解(路24:45)。这样,使徒们虽受了基督的教训,但还必须有真理的灵来将他们所听的道,灌输到他们心里去(约16:13)。上帝的道,正如太阳的普照听道的众生,但盲目的人却得不到任何利益。但我们对上帝的道都是生而盲目的,所以它无法进入我们的内心,除非有圣灵作内心的教师启迪我们。

三十五、本书的前部说到天性的堕落,我们已经较详尽地指出人本无信仰能力,所以我不必一再重述,麻烦读者。我们只须说,信仰本身不是我们生来就有的,乃是圣灵所赐的,所以保罗称它为“信心之灵”(林后4:13)。所以他为帖撒罗尼迦人祷告说:“愿上帝用大能成就你们一切所羡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帖后1:11)。他称信心为上帝所成就的工夫,和“他可羡慕的良善”,即否认信仰为人的努力的结果,甚至进一步认为那是神力的典范。他对哥林多人所说,“信心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上帝的大能”(林前2:5),其实是指外在的神迹;但因恶人目不能视,因此他也包括了那在别处所说的内心的保证。上帝不随便地将这恩赐给与一切的人,乃是以特别的恩赐给与他所愿意的人,为的是要更明显地表现他施恩的慷慨。关于这一点,我们已经引证了许多见证。这些见证的忠实解释者奥古斯丁说:“我们的救主因要教训我们,信心是由于上帝的恩赐,不是由于人的功劳,所以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约6:65)。很稀奇的,两个人听了,一个人轻视,而另一人上升。让那轻视的人自己负责,让那上升的人,不妄自把信心视为己有吧。”在别的地方他又说:“为什么信心给与这人,而不给那人呢?”我敢回答说,这是十字架的奥妙。我们一切能力,是从我们所无从查问,深不可测的神的判断而来的。我能相信,这我知道;何以我能相信,我却不知道;只知道是出自上帝。可是,为什么有人有,有人没有呢?这不是我们所能懂的;这是一个深渊,是十字架的奥秘。我只能赞叹,却不能以语言说明。总结起来说,当基督藉着他的灵的大能,以信仰启发我们之时,他同时又叫我们与他连为一体,使我们分享他的一切益惠。

三十六、其次,还要将心思所受的灌输到心里,如果上帝的道仅浮在脑海的表面,不能算是接受了;惟有在心灵里根深蒂固,成为牢不可破的堡垒,能抵御一切试探的侵袭,才能算是接受了。假如思想上正确的认识真是由于圣灵启发而生的话,那末,他的能力在对心灵的坚定方面必更加显著,因为心灵的盲目更甚于思想上的盲目;故使人有信心的保证,比使人有思想上的认识更加困难。所以圣灵犹如印记,以他以前印在思想上的应许,印在我们的心上,并作为坚定建立应许的凭据。使徒说:“你们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弗1:13,14)。你知道他指出信徒的心是被圣灵所印记的吗?他称他为“应许的灵”,是因为他对我们确定了福音。所以他对哥林多人说:“那膏我们的就是上帝;他又用印印了我们,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林后1:21,22)。他在另一地方说到希望的可靠和勇敢,把“圣灵的凭据”当作信心的基础(林后5:5)。

三十七、我没有忘记我所已经说过,并且是经验所常常提醒我们的,即信心常为各种疑惑所扰,故信者的心灵难得安闲自在。最多只能享受一种短暂的宁静。不过无论他们受何种侵袭,他们总会脱离试探的深渊,或者固守他们原来的岗位。我们若同意诗人的话:“上帝是我们避难所,是我们的力量,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所以地虽改变,山虽移动到海心,我们也不害怕”(诗46:1-3),那么,只靠这一保证,即足以支持我们的信心。像这样最愉快的信任,在另一诗篇中也有类似的称赞:“我躺下睡觉,和醒着,主都保佑我”(诗3:5)。这不是说大卫享受了心灵永久的愉快,道途始终平坦,乃是他按照他信心的程度尝试了上帝的恩典,所以他勇敢地以轻视那扰乱他内心平安的事为夸口。圣经为鼓励我们的信心而吩咐我们要“镇静”;以赛亚书说:“你们得力在乎平静安稳”(赛30:15)。诗篇说:“你当默然依靠主,耐性等候他”(诗37:7)。这与使徒对希伯来人所说:“你们必须忍耐”的话是相类似的(参来10:36)。

三十八、因此我们可以判断,经院派的教义是何等的有害;他们认为对上帝所赐的恩惠,我们唯一可知的方法是由于道德上的推测,就是按照每人所感觉到自己是否值得受恩。假如上帝怎样待我们须由我们的工作来决定,那我承认任何推测都不足以叫我们明白他对我们的恩惠。但信心既应与上帝的简单而白白的应许相符合,那就没有怀疑的余地了。如果上帝对我们的慈祥是以我们生活的圣洁为条件,请问,我们将从哪里得着自信呢?这个问题既须另行讨论,我无庸在此详述,尤其因为与信仰相反的,莫甚于推测,或任何倾向疑惑的事。他们曲解了传道者的话,作为他们的口头禅,即“上帝对我们或是爱,或是恨,人不能知道”(传9:1)。他们因为没有留心这一节经文在武加大译本中的错误;但所罗门所说这些话的意思,虽小孩也可以了解。这就是说,如果有谁在现在情况之下想知道谁是神所爱或所恨的,他必徒劳无补,自寻烦恼罢了,因为“义人和恶人,都遭遇一样的事;献祭的与不献祭的,也是一样”(传9:2)。这即是说,上帝既不对他所提拔成功的人为他的爱作证,也不对他所要以痛苦磨练的人表现他的恨。这话的用意即在斥责人们知识的空虚。因为人的悟性正在那最必要知道的事上才现出极端的愚蠢。他刚说过:“因为世人遭遇的,兽也遭遇……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气息都是一样;人不能强于兽”(传3:19)。如果有人要藉此推论,以为我们所持灵魂不死的意见不过是一种揣测,他不是发疯吗?那么,凡说上帝的恩惠,因不是肉眼在目前事物上所能看到的,所以是不可靠的,他们不也是疯狂的吗?

三十九、但他们辩称,若以为人能确知神的旨意,就是大胆的僭越。这一点我诚然没有异议,如果们假装上帝那不可测度的意旨是我们区区的知识所能完全领悟的。但若我们只不过像保罗一样说:“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上帝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上帝开恩赐给我们的事”(林前2:12),他们能够反对我们,而不致同时冒犯了上帝的圣灵吗?如果指责上帝的启示,说它是虚伪,游移不定,或模糊的,是一种可怕的亵渎,那么,我们证实它的可靠性有什么错误呢?但他们却说我们这样夸耀基督的灵是非常卤莽的。谁能相信这些想做一代名师的人,竟会蠢到这步田地,以致昧于最粗浅的宗教原理?假如没有他们所发表了的著作做证明,我简直不敢相信。保罗说:只有那些被灵所指引的人才是上帝的儿子(罗8:16);但这些人却主张上帝的儿子是被他们自己的灵所指引,而没有上帝的灵。保罗告诉我们,我们因灵的教导始称上帝为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罗8:16)。这些人虽不反对对上帝的一切祈求,但剥夺了我们祈求所靠唯一的力量,就是圣灵。保罗不承认那些非被基督的灵所指引的人为基督的仆人(参罗8:9);而这些人却发明一种不需要基督之灵的基督教。保罗认为除非我们有圣灵住在心中的经验,我们就没有复活的希望(参罗8:11);而这些人所捏造的希望却没有这样的经验。也许他们会回答说,他们不否认我们有领受圣灵的必要,但以为不承认自己具有圣灵乃是应有的谦虚。然则保罗对哥林多人的劝告,有什么意义呢?他说:“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林后13:5)。约翰说:“我们所以知道上帝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壹3:24)。基督既会声明要把圣灵浇灌上帝的众子民,我们愿做上帝的仆人而又没有圣灵,这岂非对基督的应许发生疑问吗?(参赛44:3)。如果我们把信心,就是圣灵的特殊工作和圣灵分开,岂不是得罪他吗?这些事既是虔敬的根本,那么,若基督徒因为以圣灵为夸耀就受责备,那就是最大盲目的证明,因为没有那样的夸耀,基督教的本身就不能存在。但他们恰如基督所说的世人——“世人不认识真理的灵,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14:17)。

四十、他们既不以动摇信仰为满足,就再从另一方面进行攻击;他们辩称,我们虽可就自己现在的义评判我们具有上帝的恩惠,但对最后坚忍的认识还是悬而未决。假若我们只能够由揣测断定我们现在蒙上帝眷爱,但对未来的命运却完全茫然,那我们对蒙救的这种信心,真是可怪的了。使徒的意见却与此大不相同:“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8:38-39)。他们想以毫无价值的藉口,逃避这一个有力的论据,以为那是保罗所得的特别启示,但他们决不可能这样逃避。因为保罗在这里所讲的,是指一般信徒由信心所得益处,不是指他自己所特有的经验。但他们说,保罗在别的地方提到我们的无能和无常,以引起我们的恐惧:“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这是实在的;但这不是要叫我们陷于惊慌失措的恐惧中,乃是如彼得所说,要叫我们在上帝大能的手下学习“谦卑”(彼前5:6)。此外,信仰的保证是超乎现世的生命,直达将来永生不朽的境界的,他们把它限于某一刻,那是何等的荒谬啊!这样,信徒既将圣灵的启迪和因信而指望的属天的生命皈于上帝的恩惠,所以这夸口与僭越是大不相同的;其实,如果有人以此恩惠为耻,不敢承认,那不过表示他对神的良善不知感恩罢了,并不是谦逊的明证。

四十一、因为信仰的性质以应许的本质去解释最为适切,而且应许是信仰的根基,因此若没有它,信仰就不免消灭,所以我们可从应许得到信仰的界说,这个界说与使徒的意见是符合的,他说:“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因为他所用“实底”这名词是指信徒所倚靠的基础,仿佛是说,藉着信心,信徒是切实得着了上帝所应许的一切;但是,若有人要解释“实底”为信靠,我也不反对,不过我所采取的是比较通用的解释。再者,为指明直到万事水落石出的末日为止,这些事物仍不是我们的感官所能了解的,不是眼所能见,或手所能摸的,而我们之欣赏那样的事,惟有当我们超出了自己悟性的能力,将眼光放远,超越一切地上的事物,甚至超越我们自己之时,才有可能,所以他又说,这事的保证是指希望的对象,即无形的事物而言。因为,像保罗所说,“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人所看见的,何必再盼望呢?”(罗8:24)。当他称信仰为未见之事的“确据”,或证明,或(如奥古斯丁所常说的)信念时,无异是称它为不显著之事的证据,未见之事的意像,隐晦之事的卓见,不在之事的存在,潜藏之事的彰明。因为上帝的奥秘,包括我们的拯救在内,是不能就其本身加以识别的,必须由他的言语才可明了,这言语是我们所应该相信,并视为是已经完成的事。心灵又怎能领略神的仁慈而不以爱回报上帝呢?上帝为敬畏他的人所预备丰富的幸福,若真正被了解,就必激发一种热烈的爱。凡曾经认识到这幸福的人,就为它所吸引。所以无怪一个邪恶的心从不曾感觉到那引我们进入天国,和那上帝的最秘密的宝库与他国度里最神圣之处的爱,因为这些地方不能为不洁的心进入而沾污了。经院派以为爱在信与望之先,这不过是幻想而已,因为只有信才可以在我们心里产生爱。伯尔拿说得更正确;他说:“我相信良心的见证,即保罗所谓虔敬的人的夸耀(林后1:12),包括着三件事实。首先必须相信,若不依靠上帝的慈爱,就不能得赦罪,第二,除非由他的恩赐,不能有任何善功;最后,不能以善功换取永生,必须靠他白白的赐与”(见伯尔拿御告讲道集第一篇)。他又说:“这还不够,只是信仰的开始而已;因为我们既相信罪恶只能由上帝赦免,就应该同时相信我们的罪已蒙赦免,直到我们由圣灵的见证,确信拯救是为我们预备好了的;正因为上帝赦免我们的罪,赏识我们的长处,又给我们赏赐,所以我们断不能停留在这信心的开端上面。”这些事等以后在适当的地方再说,现在只讨论信心本身所包含的是什么就够了。

四十二、凡有这种活的信心,必不可或缺地附有,或产生了,永远拯救的希望;因为不论我们关于信仰说得怎样天花乱坠,若没有这希望,就证明我们根本没有信心。信仰既然如我们所说是对上帝真理的确据,认为它既不撒谎,也不欺骗或叫我们失望,那些有这信念的人也必照样希望,有一天上帝要完成他的应许,而按照他们的信念成就,这是决不会落空的;总之,希望无非是期待那为信心所认为是上帝所真实应许的事。因此,信心相信上帝的真实,希望期待他的真实在相当的时间内得以表现;信心相信他是我们的父,希望期待他常待我们如子;信心相信永生是赐给我们的,希望盼望永生至终实现;信心是希望的基础,希望则支持信心。因为除非人先相信上帝的应许,就不能对上帝希望什么,而且我们柔弱的信心也必须靠忍耐的希望来培养支持,以免消逝。因此保罗说我们的拯救是在乎盼望(罗8:24)。因为希望在默默等待上帝之时限制了信心,使它不致过于卤莽;希望坚定信心,使它对上帝的应许不致动摇,也不致怀疑其真实性;希望使信心日新又新,使它不致厌倦;希望使信心看到最远的目标,使它不致在中途,或甚至在开始时即跌倒。最后,希望藉不住地恢复原来的信心,有时使信心保持比希望更多的力量。如果我们考虑那些接受上帝圣道的人怎样受各种试探的侵袭,就知道信仰的建立是如何需要希望的帮助的。第一,上帝因迟延成全他的应许,常使我们迫不及待;希望的职责,就是服从先知的教训——“虽然迁延,还要等候”(哈2:3)。有时候他不但叫我们焦急,而且明明表示震怒;在这种情形之下,希望的支援更为重要,正如另一位先知所说的,“我要等候那掩面不顾雅各家的主”(赛8:17)。又如彼得所说的,又有嘲笑的人要起来,说:“主要降临的应许在哪里呢?因为从列祖睡了以来,万物与起初创造的时候仍是一样”(彼后3:4)。肉欲和世界也会对我们说同样的事。在这里信心必须为希望的忍耐所支持,专心注视永恒,好叫信心能够“视千年如一日”(诗90:4;彼后3:8)。

四十三、信心和希望彼此有这种密切关系,所以圣经常把二者当作同一名词应用,不加区别。彼得所说:“你们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彼前1:5),乃是以更适于希望的说法来解释信仰;这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我们已经讲过,希望不外是信仰的营养和力量。有时候两者是并为一谈,如本书信所说的,“叫你们的信心和盼望,都在于上帝”(彼前1:21)。但保罗在腓立比书中推论从盼望中产生切慕(腓1:20);因为在忍耐的盼望中,我们暂时搁置我们的愿望,等候上帝所定时候来临。希伯来书第十章对这一切事说得更清楚,我已经引证了。在别的地方保罗虽用词略异,但所表达的却是同一意见:“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加5:5);因为我们一旦接受了福音对他白白的爱所作的见证,就必等候上帝显明那现在隐藏在希望中的。这样我们不难发现伦巴都所提出的关于希望的两重基础的错误;所谓两重基础即上帝的恩典,和人的功劳。希望的唯一目的即是信心;而我们也明说过信心的唯一目的即是上帝的怜悯;它的视线都要集中在上帝的怜悯上。但试听他所持的理由是什么吧。他说,如果无功而有望,这不可称为希望,只可称为僭越。这种以相信上帝的真实为荒唐和僭越的教师,谁不觉得讨厌呢?上帝要我们从他的仁慈中期待一切,而他们偏说这是僭越,这样的教师只配去教训他的那些在争吵学校中的顽皮学生!至于我们,既知道上帝的神谕叫罪人有拯救的希望,就当快乐地排斥一切对自己功劳的信念,完全倚靠他的怜悯,大胆地存快乐的希望。那位说“照着你们的信给你们成全了罢”(太9:29)的主,是不会欺骗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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