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问:我们怎能领受基督所赢得的赎罪之恩?
答:我们领受基督所赢得的赎罪之恩,是靠着圣灵,使这恩在我们心里发生效力。
①多三5—6: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为我们自己所作的义,乃是照他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圣灵就是藉着耶稣基督我们的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
②约一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只有主耶稣才是神选民的唯一救主。在他的先知、祭司及君王的职份中,他完成了我们的救赎。他也藉着圣灵的工作使这救赎在他的选民生命中生效。当然这并不是说圣灵只是一种力量。圣灵是有位格的,圣灵与圣父、圣子同荣同权,与圣父、圣子在本性上完全一样。换句话说,我们的救赎不只是基督的工作而是靠三一神的权柄及恩典成就的。我们要认识救赎教义必先要认识三一神的教义。父神赐他的儿子成为选民的救主;圣子基督藉着他的“主动”及“被动”的顺服为他们赢得了救赎;圣灵使这救赎成为选民的经验。所有自称是基督教的理论都可从它们对三一神的荣耀及权能的支持的多少辨出其真伪。(读者可参考附录图C)
现代主义(Modernism)在教会历史上曾以很多的名字出现。在纽奥伦,它取名神体一位论。在宗教改革时期它以苏西尼派之名出现。在早期教会,这个学说则叫做伯拉纠派。当然,它们之间是有分别的。现代主义与神体一位论或苏西尼派及伯拉纠派是有相异之处的。但以上所有学说都对救恩抱有相同的基本观念。他们都只不过在同一个自然论观念的基础上变化而已。他们之所以被称为“自然论”是因为他们都相信:所有圣经中超自然或神迹性的东西都是不必要的。但当我们从福音抽去了基督为童贞女所生、在肉身上复活等教义时,我们只剩下一个可作别人模范的人耶稣。那么,救人的能力便是从人自己出来的,而人便是他自己的救主了!
此外还有一种现在名叫阿民念派(Arminianism)的说法在历史中以不同的形态出现。詹姆阿民念(James Arminius)(死于1609年)认为罪人的得救一半是靠神,一半是靠人。罪人依靠父神赐耶稣基督为他们受死;罪人也依靠基督为他们的罪牺牲自己。但阿民念派并不相信罪人灵魂的重生是单靠圣灵的工作。所以阿民念派是代表了所有不正式承认圣灵工作的学说。任何有这种错误的学说都是没有正确认识神。这个错误在罗马天主教的系统中表现无遗。根据他们的教训,若没有人的合作(藉着圣礼的施行),神就不能拯救人,正如人缺乏了神的合作也不能自救一样。这个妥协的结果在整个罗马天主教的系统中非常明显。使这个宗教成为一个伟大的“加上”宗教:信心加上善行、基督加上马利亚等等。
改革宗(即加尔文派Calvinism)则持守一个贯彻始终的超自然救赎的观点。同样地,这个观念也在历史上有不同的名字,它也叫做奥古斯丁派。因为在早期天主教时代由伟大的神学家奥古斯丁所提倡的,在宗教改革期间,这个教训又由几个伟大的改革家如路德(Luther)、瑞翁黎(Zwingli)、诺克斯(Knox)及加尔文(Calvin)重新发现。现在它取名加尔文也是因为加尔文曾把这道理说得最清楚及最具有说服力。当然这系统不是因为一个人或一个名字而显得重要。这系统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教训我们:罪人要完全依靠神才可以得救。不但在计划及成就这救恩上全部是神的工作,在这救恩实现在人生命这件事亦完全是神的工作。所以保罗说:“所以万有都是本于他、依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门。”(罗一一36)
当我们继续思想要理问答以下几个问题时,我们便会分别处理救恩在实现中的几个步骤。但首先让我们紧记这些步骤是什么。(注意:这些步骤只给我们在逻辑上的次序。每一步骤之间不一定在时间上有一段的距离。其中一些步骤简直是可以同时期发生的。)这些步骤便是:
有效的恩召:(有2个成因)
(a)恩召——福音传给罪人,并没有分别。而救恩是白白的赐与所有的人。
(b)重生——只有当圣灵在罪人心中作重生的工作后,罪人才可以明白救恩。(好象瞎子因有新赐的视觉才可以看见光)
改宗:罪人归向基督(也是有2个成因。)
(a)悔改——整个人离弃罪恶。
(b)信心——整个人转向基督。
称义:当一个罪人相信基督,他便立刻及永远被神接纳为一个义人。
立为嗣子:当一个罪人相信基督及被称义时,他同时也被接进神的家中。
成圣:由他的悔改到他的死亡之间,圣灵帮助一个信徒去战胜罪,并达到成圣的境界。
得荣耀:在末日,当基督再来时,信徒都得到身体及灵魂的完全。
在新神学派的系统中,没有任何相似的步骤。新神学派也谈“悔改”的必要,但他们所指的乃是罪人靠着自己的意志力去“改邪归正”,重新开始而已。至于“成圣”的必要,他们只是指着一个回头悔改的人必须继续向上做好。整个过程都不须要圣灵的工作开始。他们否认在救恩的事情上,人靠着本身自然是无能的。在阿民念派及类似的思想系统中,有更多类似的步骤。阿民念派也说圣灵的工作,这似乎在罪人的得救上是必须的。但事实上,阿民念派亦是不能被接受,因为阿民念派的观念认为罪人自己的行动要先于圣灵的工作,人是预备自己的心来接受基督。换句话说,不是圣灵使罪人悔改及相信基督,而是因罪人自己悔改及相信才让圣灵去重生他的灵魂。(在阿民念派的观点中,人首先悔改及相信,然后才能被圣灵重生。)这不是圣灵使人做当作的事,而是人让圣灵作当作之事。在解释启示录三20时,改革宗及阿民念派的分别便一目了然。“看啊,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三20)阿民念派解这句经文为圣灵叩门要进到罪人的内心。而罪人必须靠着本身自然的力量开自己的心门,使圣灵进来重生他的灵魂。而改革宗则认为这是基督要进来的呼声(这也正是启示录原文的意思),但这是圣灵使罪人有这能力去打开心门的。罪人本来已死在罪恶过犯中,他不能听见基督的声音,而又愿意请他进入内心。但当圣灵已作了重生的神迹后,罪人才可以活过来,并且愿意开心门接待主。按照这个看法,圣灵是作了决定性的事,因为只有当圣灵完成重生的工作后,罪人才可以作这句经文所要求他作的事。
所以改革宗的观点便是这样:已死在罪恶过犯中的罪人听见所传给他的福音,并被邀请回到主基督那里去。但他不喜欢接受,反而要抗拒它。然后,当圣灵进入他的心,并且重生了他,罪人便立刻开始厌恶罪恶并愿意接受基督了。他便悔改及相信。这样,他立刻便被称为义,被神立为嗣子。从那时候开始,在他的一生中,他便紧握着基督,尽力与他而活,并为他而活。最后,在末日,他便从死里复活,并且他的灵魂与身体也变成主的样式。他永远要说赞美只属于神,因为他知道在他得救的功劳上自己一点也没有份。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