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问:主的晚餐是什么?
答:主的晚餐是照着基督所规定,授受饼和酒,以表明主的死,按理领受的人,不凭肉体,乃凭信心,分领主的身体和血,并祂一切的益处,以致灵性得养育,在恩典上有长进。
97问:为要按理领受主的晚餐必须怎样?
答:为要按理领受主的晚餐必须自己省察:有没有属灵的知识,可以分辨是主的身体,能不能凭信心以主为食物,有没有悔改的心、爱心、并重新顺从的心,免得因不按理吃喝,就自取审判。
①路廿二19—20:又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
②林前十16: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
③林前十一28: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
④林后十三5: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
⑤林前十一31: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
⑥林前十四1:你们要追求爱。
⑦林前五8:所以我们守这节…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
⑧林前十一27: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圣经中有四段经文提及主的晚餐的设立(太廿六26—29;可十四22—25;路廿二17—20及林前十一23—26)。从这四段经文,我们可以知道守主的晚餐的规矩和严肃性。然而这个圣礼却成为破坏福音的一个焦点,要理问答就着意警告我们不要陷入陷阱。
首先我们主的晚餐的要素是饼和酒。主的身体和血不是以肉体的形式存在,主并没有具体的出现。主礼人分派给会众时并没有任何奇迹出现。罗马天主教就犯了这错误。他们说当“弥撒的奇迹”进行时,这饼会变成真正基督的身体,而酒也会变成真正基督的血。这就是所谓变质论(Transubstantiation)。它的主旨是说有一个奇异的变化过程。圣经中曾经有一次“变质”的例子,那是记载在约二1—11,耶稣将水变成酒。在神迹之前缸里只有水,神迹之后则全变成了酒。但要注意,这神迹是可以自证的。当时在场的人都是知道水变成了酒(而不是有人告诉他们的)。
路德宗教会(信义会)则主张合质论(Consubstantiation),这个理论是说,在施圣餐时饼仍旧是饼,酒仍旧是酒。然而,突然间,主的身体和血,实际地存在于饼和酒里面。这个情形和铁块放在火中,铁仍在,但热力却存在于铁块中的情形极相似。
根据这两种见解(罗马天主教和路德宗),信徒都是在肉体上分领主的身体和主的血。换言之,他们这样作,即是真正吃主的肉和饮主的血,正如吃人种土人吞吃其同族牺牲者一样。改革宗的观点和这二者不同。改革宗认为饼和酒都以其本来性质存在。只有那些接受了这记号和表记的人,以真正的信心分领——从属灵的角度——主牺牲的福祉。因此奥古斯丁曾说:“犹大吃的是饼,而不是吃主的身体”。从这句话,奥古斯丁分别了何谓实际的记号和印证,以及凭信心领受的属灵福祉。明显地这是正确的观点。当门徒们第一次领主的晚餐时,主耶稣的身体和血并没有改变——没有在饼和酒中——主的身体和血还活生生的存在,祂正在将饼和酒递给众门徒。祂将饼和酒,而非祂自己的肉和血,给门徒吃喝。因此,以后使徒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林前十16)“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来”(林前十一26)。
因此要理问答根据保罗的教导(林前十一28)强调要“按理领主的晚餐”。假如以上两种理论(变质论或合质论)任何一种是正确的,我们都不需要先省察自己,然后开始分领主的身体和主的血。然而事实上我们不能真正吃喝主的身体和主的血,除非在属灵的角度上,故此自我省察是需要的。同时我们也能了解圣经说不按理吃喝是什么意思了。有人说这是指有些人不配来到主的桌子前。但若这样说,则没有一个人配来到主的桌前,“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按理吃喝并不表示这样做才配得神的祝福。它表示要有某种合宜的思想状态、心里的态度。它表示这些按理分领的人明白自己是不配的罪人,而只有藉着耶稣的牺牲始能在神眼中看为可蒙收纳的人。要理问答说“属灵的知识,可以分辨是主的身体”,意指他们明白主的死和他人的死的不同。亦即是清楚明白基督是代替祂的民忍受神的愤怒而受死。简言之,明白救主的受苦与死亡是为我们的罪求赦。因此,凡按理吃喝的人,就是那些清楚自己是何等不配,而心里充满了感谢,因祂赐下爱子代死。“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五十一17)。
单单有基督为罪人死的知识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看看自己的内心,是否和神有正确的关系。圣经也命令我们自己察验,是否有破碎、忧伤痛悔的心——神会赐下信心——及感恩的爱心,会致我们对神顺服(林后十三5)。在这点上许多人发觉很困难。许多人发觉他们的信心极小,悔改、爱心和顺服的心也不足。甚至他们对自己产生怀疑。让我们谨慎一点,不要误解圣经对我们的要求。事实上我们必须省察自己,省察自己的悔罪、信心、爱心和顺服。但是圣经哪里说,这些东西要达到如此强烈的完全的地步,完全到我们自觉满意?甚至伟大的使徒保罗,当他自我省察时,还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七24)明显地他的悔罪、信心和顺服也是只到开头的阶段,他自觉距离他应有的尚远。然而保罗怎么到主的桌前?因为他深知基督到世上是为要拯救罪人。他深知虽然是一个可怜的罪人,但基督是他的希望和喜乐,换言之,虽然他为着神的恩典在他心中显露得那么微少而悲哀,但他仍知道离了神,连这么小的事他也做不来。或者说,这些恩典的多寡程度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恩典的实在。来到主的桌前,若没有这思想,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这样的人就好象那跑到圣殿中,自以为是地祷告的那个法利赛人,那个税吏祷告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正是我们效法的对象(路十八10—13)。
假如我们来到主的桌前,感觉除了需要赦罪和洁净——神的恩赐加给我们力量,使我们能为主活得更完美——之外,别无所需。那么我们就应该来,喜乐地领这圣餐。当饼擘开,酒倒出,并分派给桌子四围的人时,我们感觉我们所得的救恩,正是主耶稣和祂所完成的工作。因为“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一30)。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