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反对理由之六:预定论使人不容易有好德行

一、结果与方法同时预定

  有时候有人反对预定论,是因为他们认为预定论既然保证人一定会得到永远的福祉,就会鼓励人不关心自己的道德行为,忽略要在恩典中长进。这种反对意见主要是针对「拣选」与「圣徒永蒙保守」这两项教义。

  不过这种看法和第十八章中「预定论鼓励人不劳而获」的论点相同,而我们的看法与教导是「结果与方法同时预定」,就圆满解答这个反对意见了。神有「地要生出土产」这谕旨,但是这并不代表人可以把阳光、雨水、耕耘等事一脚踢开,反倒意味着阳光、雨水、耕耘也同时在这项谕旨里。神如果预定甲要收成庄稼,他就也预定甲要撒种、耕种。这就好象一个人如果计划盖房子,这计划当然包括了凿石、伐木、储备其它材料;又好象一个国家如果对敌国宣战,就代表陆海空军已经总动员了。所以如果神拣选一些人享受天上永远的福乐,这就表示神也拣选他们今世成圣。神不是以一个人原来的情形预定他得永生,而是以一个人有圣洁与德行的前景预定他得永生。

  保罗用最清楚明白的言语告诉我们:神拣选我们,正是要我们「在他面前因着爱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一4,另译);我们是「预先被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罗八29);「因为他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后二13);「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被预定、被召、被称义、得荣耀的,是同一批人,意思是被预定的人就是被召的人,被召的人就是被称义的人,被称义的人就是得荣耀的人;换句话说,被预定的人必定被召,被召的人必定被称义,被称义的人必定得荣耀(罗八29, 30)。所以神拣选人的旨意必会成就(罗九11)。

  加尔文主义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在〈西敏信条〉三章6节讲得很清楚:「神既然已经预定被拣选的人要得荣耀,也就按照他永恒的旨意,以最自由的方式预定了一切的方法,使他们可以得荣耀。所以一切在亚当里堕落又蒙基督救赎的人,就是蒙神拣选的人,圣灵都在适当的时候,用有效的恩召使他们信靠耶稣基督、被称为义、得儿子名分、得以成圣,并且因信被基督的能力保守,以致得救。除了被拣选的人以外,没有一个人蒙基督救赎、受神有效的恩召、被神称为义、得儿子名分、得以成圣、以致得救。」

  「神预定增加希西家十五年寿命,但是这并不使希西家忽略健康、随便饮食。希西家没有说:『反正神预定我会多活十五年,所以我即使跳火坑、投水井、喝毒药,都还是会多活十五年』;大自然固然都有神护理的掌管,但是神的护理也以适当的方法彰显,所以如果希西家要活到神所预定的岁数,就必须有适当的方法配合」(注一)。既然万事彼此都有某种程度的关联,而神作工又有他的方法,所以神如果不同时决定「作一件事」与「作这件事的方法」,就还不算决定要作这件事。以神救赎人类为例,神不但决定基督与圣灵要作的工作,也决定神的百姓要用什么方法接受基督与圣灵的工作,这方法就是相信、悔改、蒙保守。

  保罗也教导这件事,有人反对保罗这样教导,说他「因信废了律法」,以为保罗的观念是「我们既然凭信心得救,就不用守律法了」。保罗回答说:「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三31)。这样看来,「得到永恒的救恩」是目的,「信心与圣洁」是手段,二者有固定不变的关系。

  一个人如果信基督,理想的情形当然是根本不犯罪。虽然一个人只要信基督,无论是否行善,都已经确定得救了,但是他得救,仍然是为了要使他能够行善,而且要「在凡事上都不叫人有妨碍,免得这职分被人毁谤」(林后六3)。圣经每次提到圣徒蒙保守,都一定与圣洁有关;圣经有时候鼓励信徒要觉得自己稳妥,永远不会失去救恩,也都一定提到信徒现在要圣洁,以后更要圣洁,所以道德与敬虔是拣选的结果,不是原因;神拣选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神以至高主权定下这样的美意。我们承认同样是基督徒,彼此在圣洁上会有很大的差异。在今世中,甲可能无论是圣洁的程度或持久度都远远超过乙,但是乙也总要或多或少与神的圣洁有份,才能盼望在来世享受永远的福乐。神如果预定乙在永恒里享受完全的喜乐,神也一定要乙在今世中享受部份的喜乐。任何有悟性的受造者,如果要享受真正的幸福,首要的条件就是圣洁,所以在今世就要开始圣洁的生活。如果不圣洁,就不能见主(来十二14)。

二、神为我们行何等大事,所以我们存着感恩的心爱他;这是道德的最坚固基础,也是唯一永恒不变的基础

  前面提到有人因为认为预定论会使人不容易有好德行,所以反对预定论。他们其实是假设信徒都还只是一群「自私自利、任何事都只顾自己的安全与幸福」的人;他们好象完全不知道,信徒是一群「因着神的大能出死入生、离弃罪恶、心向圣洁,又略略瞻仰到神在基督里所启示的爱与荣耀」的人。甘宁汉(Cunningham)说得好,他们以这个理由反对预定论,其实等于承认下面三件事:「第一,他们目前在外表上有什么好行为,归根究柢都是因为害怕刑罚;第二,他们一旦有了确据不必害怕刑罚,就会觉得服事魔鬼比服事神更能满足他们;第三,神赐给他们平安与救赎,他们也觉得何等需要,但是他们从来不会想到他们应该感谢这位赐平安与救赎的神。」(注二)

  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主义对道德的基础有不同的看法,马飞治(McFetridge)有段话把这点讲得很清楚:

  有两股推动人的力量,一是信念与观念,一是感情与情绪;一个人的道德性格也是这样塑造的。一个人如果重理念,他的性格就不会轻易改变;他除非良心的原则有改变,否则他这个人是不会改变的;但是一个人如果重感情,他的性格就不稳定了。阿民念主义主要诉诸人的感情。他们既然认为一个人能够绝对掌握自己的德行,也能够随时决定自己永恒的命运,自然就把全部的力量都用来激起人的感情了。他们认为任何方法只要不违法,又能激起人的感情,都不必有所顾忌,人一定要强调情感、激起情感,这比什么都重要。这样看来,阿民念主义者在信仰上是感情型的人,眼睛喜欢看什么,耳朵喜欢听什么,他就照着去作。他的道德既然主要靠感情,那么就事论事,这种随情绪起伏的道德是很容易朝三暮四的。加尔文主义则诉诸理念,不诉诸情绪;诉诸良心,不诉诸感情。加尔文认为万事都在一个伟大而完美的体系之下,这体系的内容就是神的定律,这个定律不迁就人的感情,反倒要求人付生命的代价顺服这些律法......。这个体系认为最重要的不是感情,而是信念......。它使神的话成为人一切行为的准则,这话是说到人心里的。它努力要人信服它,而不要人充满短暂的激情。所以加尔文主义者最重要的道德观就是深刻的责任感。他无论作什么事,开始就要问:「这样作对吗?」,最后还是要问:「这样作对吗?」。他必须先说服自己「这件事是对的」,然后才能去作这件事,所以良心是他实际处理每个问题的最优先考虑......。加尔文主义认为人要走的路神已经定了,不会改变,人快乐也好,哀伤也罢;兴致冲冲也好,意兴阑珊也罢,都必须走在其中。所以加尔文主义者在信仰上不是感情奔放型的人,而是深思熟虑型的人,他的性格至少有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稳定坚强,有时可能不小心就变成顽固严酷了。(注三)

  如果我们认为神只是照我们的善行爱我们、向我们施恩,那么我们只要能对神有不冷不热的爱,就已经是最好的表现了。事实上神对我们的爱有如太阳,长长久久,光辉烈烈,而我们对神的爱顶多只是小火焰罢了。神的爱既然这么大,所以我们有把握,神如果爱一个人,就绝对不会离弃他。如果我们把标准放到最高,那么大家都会公认,利己的爱并不是道德的表现。加尔文主义告诉我们,世界上还有一个完全不自私的动机,就是「神完全不考虑一切人的优点,单单以他白白的恩典拯救人,人没有任何功劳使自己配得这样的爱」。基督徒只要想到他唯有靠基督代他受苦受死才能得救,心中就充满爱与感激,并且会和保罗一样,觉得要尽全力在许多事上报答基督,其中最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就是一生爱他、服事他。他既然知道自己是单单靠神的恩典得救,就学习为神的缘故爱神,而不是为自己的好处爱神,并且发现全心事奉神原来是他一生的喜乐。顺服不单是义务,也成为他喜爱的美事。

  地上圣徒作事的动机和天上圣徒作事的动机,二者原则相同,只是天上圣徒的动机更强、更持久。天上的圣徒总是以赞美神为最大的喜乐,从不间断,认为这是最崇高的行动与服事;他们也按时遵行神的旨意,不被打岔,不会耽延,更不失败。「他们总是被神的美善深深吸引,所以他们就以最完美纯全的心荣耀他、赞美他,因为神拯救他们,使他们脱离灭亡的命运,又把他们安置在蒙福的住处,使他们可以享受安舒、喜乐、满足与荣耀,而这完全是神的恩典,不是他们的功劳。」(注四)

  神对人的顺服不是照单全收,神不但看顺服的行动,还看顺服的动机。如果动机是爱,或是感谢,神就悦纳;如果动机是自己的利益,或是害怕,神就不满足。一切高尚纯洁的道德都必须以爱或感谢为出发点,才能持久。耶稣并不担心他的门徒会因为有了永恒的保障而变得放荡不羁,因为他对门徒说:「要为你们的名字记载在天上而欢喜」。所以蒙拣选的人比任何受造者都更有理由爱神、荣耀神。如果有人把预定论说成是使人放荡不羁、使人不容易有好德行,这纯粹是毁谤中伤。

三、加尔文主义者在历史上的表现是最佳明证

  加尔文主义者反驳「使人不容易有好德行」这个不实指控的时候,他们不但驳之以理,也驳之以例,就是以加尔文主义者在全世界的良好表现回应那些虚构的质疑。加尔文主义者只问:如果我们提出改教领袖们的成就和清教徒崇高的道德热诚,请问还有哪些教义系统的果子能媲美?路德、加尔文、慈运理以及他们身边的助手,都是彻底的加尔文主义者,而每个时代的大复兴大多是在他们的影响之下产生的。在英国,信奉这信仰体系的人对教义的纯净、敬拜的纯净、日常生活的纯净都非常严格,且严格到一个地步,是他们的敌人送给他们「清教徒」这称号的,这样的见证反而比任何人的夸赞更有力量。英国的清教徒、誓约派、法国的胡格诺派都与他们信仰相同,德行相似。加尔文主义能在不同的国家产生完全相同类型的人,就足以证明它在陶冶性格上的能力。论到在美国的清教徒,马飞治说:

  在美洲殖民地,没有人比他们(指清教徒,即新英格兰的加尔文主义者)的道德更高超。他们是重视良心的男女,有纯净的信心。他们实在没有耽溺于情感。宗教的仪文无论多么华丽眩目,也引不起他们的共鸣。生命的经验对他们何等宝贵、庄重而严肃,使他们不能忍受宗教发泄与感情狂想的耗费。他们都全心相信神的公义,也相信天堂与地狱。他们内心深感生命的短暂,责任的重大,所以他们的信仰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整个思想与生活中的人际关系都深受信仰影响。不但人受影响,就连牲畜也都得到好处。虐待动物是会引起公愤的。他们在这方面观念比大部份人类进步了二百年。

  他们勤勉、节俭、进取,因而富裕,延及子孙。他们当中几乎找不到人醉酒、亵渎、乞讨。他们凭诚实得来的家产不需上锁防盗。因为诚实是他们的生活准则,所以一个简单的木拴便足以保护家园。因为他们过的是这样的生活,所以身体健康强壮。他们在世长寿,生活快乐,建立敬虔的大家庭,年迈归坟墓「好象禾捆到时收藏」,与同伴在神面前同享安息,欢喜快乐盼望最美的复活。(注五)

  加尔文主义者还有一件值得纪念的道德表现,好象他们额上的冠冕,就是在整个清教徒的历史中,几乎没有离婚案件。今天这个世代何等需要这种影响力!一般的不法事件在清教徒中间更是几乎绝迹。如果加尔文主义真的像有些人所指控的「使人不容易有好德行」,但是加尔文主义盛行的地方罪恶却减少,这难道是巧合吗?这未免太奇怪了吧?佛劳德(Froude)说:「这种说法的问题是:荆棘地生不出葡萄,偏狭残酷的理论也培养不出高贵的性格。属灵的事有许多论点看起来没有道理,实际上却是真理......。要看一个信仰有没有偏差,最好的试金石就是看它实际产生的效果。当我们看见一个信仰使人活得雄赳赳、气昂昂,而且这不是特例而是常态的时候,我们如果还要辩称这个信仰会产生什么不好的后果,那就太幼稚了。」(注六)

  毕察(Henry Ward Beecher)说:「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思想体系像加尔文主义一样,那么强调道德品格、那么使人切慕圣洁;也从来没有一个思想体系像加尔文主义一样,用这么猛烈的炮火扫荡全地的罪恶。有人反对加尔文主义,说它是用槌子凿子对付一个人。没错,加尔文主义确实在他身上用了槌子凿子,不过这不是用来伤害他,而是用来雕琢他,要把他制作成一块不朽的宝石。有很多思想体系任凭人软弱污秽,加尔文主义则使人成为永远洁白的大理石。」(注七)

  其实加尔文主义不但没有让人不道德,更没有让人绝望,反而在日常生活中使人有道德、有盼望。没有任何教义能像加尔文主义一样,既使人热衷信仰理念,又使人积极争取自由;也没有任何思想体系能像加尔文主义一样,让人抱持这么高超的道德理念,又勤奋于世上生活的每个环节。改革宗信仰所到之处,都使当地绽放出玫瑰般的花朵,即使像荷兰、苏格兰、新英格兰这些贫穷的国家也不例外。麦考莱(Macaulay)等人都承认这件事,人如果每件事都这么想,就会常常得到安慰。

  (注一) Ness, Antidote Against Arminianism, p.41.

  (注二) Cunningham, Historical Theology, II., p.279.

  (注三) McFetridge, Calvinism in History, pp.107, 108.

  (注四) Walmsley. S. G. U. Pamphlet, No. 173. p. 67

  (注五) McFetridge, Calvinism in History, p.128.

  (注六) Froude, Calvinism, p.8.

  (注七) Henry Ward Beecher, Quoted by McFetridge, Calvinism in History. p.121.